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以《关于要求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核查的请示》(厦金证[2010]3号)向我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福建省环保厅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向我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我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环保核查范围内有2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金达威在我部和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环境报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0年6月3日-12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43 66556277
传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表1 金达威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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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在
省市 |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
与母公司关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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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福建省
厦门市 |
饲料级维生素类添加剂,规模2500t/a。 |
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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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发酵法生产350t/a的二十二碳六烯酸(DHA)项目;微生物发酵法生产250t/a 花生四烯酸(ARA)项目;厦门金达威研发中心项目。 |
募投项目,前期筹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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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胆固醇300t/a,医药级辅酶Q10,100t/a。 |
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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