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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地新闻

集美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 饮用水源区下月起不能再养猪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0-7-23 0:00:00

 【核心提示】

   今年4月,集美区发布了在全区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并在全区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其中禁养区范围包括“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学校及其周边500米内区域。禁养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为生猪养殖限养区。根据规定,“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必须于2010年7月31日前退养;其他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必须在2010年10月31日前退养。限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必须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自行选择退养或者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该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禁养区已拆除一半以上的生猪养殖场
   ■7月31日前自行退养并拆除养殖场,可多奖励两成房屋搬迁补助金

  本报记者 应洁 通讯员 吴会明 冯斌木
   备受关注的集美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程目前取得实质性进展。昨日,记者从集美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获悉,截至7月22日,全区生猪养殖场已完成清点测量,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设施拆除超过一半以上;限养区内有六成养殖户表示愿意服从大局、自行选择退养。   
   统计数据显示:集美区共完成清点生猪养殖户1660余户,统计存栏生猪36万多头,测量养殖建筑面积近150万平方米。其中:区所属灌口、后溪镇共清点1200余户,存栏生猪近31万头,养殖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侨英等其他各镇(街、场)完成清点380余户,存栏生猪3.9万多头,测量养殖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辖区的福建省天马华侨农场和厦门第二农场、坂头林场共40余户,存栏生猪0.9万头,养殖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经费方面,已有8000万元先期财政补助拨付至各镇(街、场),另有5000万元正由区财政划拨至整治办账户。

   新城发展
   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以前,针对养猪场污染方面的投诉不绝于耳,可以说集美的每一条河、每一条溪都受到影响。”谈到生猪退养即将带来的“环境效益”,集美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主任、区农业局局长李永联深有体会。他说,长期以来,生猪养殖业一直是集美区的重要污染源,养殖场排放的污水及粪便不仅致使水环境质量恶化,还对周边生产生活和投资环境,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今年初,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号角正式吹响,6月起,厦门经济特区扩大至全市,集美区开放式、生态型、现代化新城建设步伐也正全力加速推进,因此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问题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根据规定,本月31日,“石兜-坂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将全部实现退养。眼下,该区域的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倒计时”,由于前期与养殖户积极沟通、发放补助及时等因素,目前禁养区内退养工作进展顺利,为全面推进生猪养殖整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奖励退养
   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灌口镇和后溪镇是此次集美区生猪污染整治的重点区域,其中,灌口镇是全区退养任务最重的镇街,辖内约有养殖户800多户、生猪存栏数20万头。据灌口镇整治办组长、副镇长郭顺财介绍,为让工作及时、有序地推进,镇整治办从各部门抽调骨干,几十个工作人员连月来都没有周末地“连轴转”,晚上通常都是9点过后才能下班。“光是装申报表格就用了好几个箱子。”
   根据相关规定,禁养区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退养的,限养区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并自行完成退养的,由区财政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方面具体包括房屋搬迁(含装修)、沼气池、垫料、其他配套设施和设备等。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养并拆除养殖设施的,将根据养猪场建立的时间,按每场拆除房屋的面积和实际生猪存栏量进行奖励。值得一提的是,在7月31日前自行退养、拆除养殖场的,还可以另外获取房屋搬迁(含装修)补助总金额的20%作为奖励。

   进村入户
   争取养殖户的理解配合

   60岁的吴芋横是东辉村恒恺养猪场的老板,从最早的100多头猪开始养起,到今年初,他的养殖场已达到年产3000多头猪的规模。原先,养殖场只有他和妻子两个“员工”,后来因为农场扩大,他又雇了十几人帮忙。退养前,他的养猪场是全村规模最大的,从1995年开始养猪的他一度是远近闻名的“养猪能手”,日子过得红红火火。7月前,老吴已经给场里的最后一批生猪找好了“婆家”。眼下,5000多平方米的养猪场已经空空如也,老吴说,确实有点舍不得。
   “这次的整治行动之所以能推进得这么快,大部分农户的理解和配合要记‘头功’。”后溪镇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办主任陈辉进坦言,一些村民养猪养了半辈子,短时间内要说服他们,在全局长远的生态利益和现实的个人经济利益之间选择前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此外,由生猪养殖催生出来的饲料加工、物流运输等相关行业也受到冲击,从这点上看,行业“阵痛”不小。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的大局为出发点,各镇街整治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多次跟养殖户谈心、做好沟通,并以养殖户切身利益为重,及时发放补助、奖励,保证了退养工作的进度。

   转岗培训
   为“失猪”农民谋出路

   张主源是东安村的一名养猪户,“工龄”快20年,上有老人、下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养猪的收入几乎是他们一家人全部的经济支柱。“拿到补偿款后,我就正式‘失业’了。”老张说,现在如何再就业是他整天在考虑的事儿。实际上,这也是很多“失猪”农户关心的焦点。
   生猪退养后,“失猪”农民出路在哪?李永联表示,这几年,集美区实施文教区、工业区、新城区“三大平台”建设,在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上积累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此次新生代的“失猪”农民,和辖区失地、失渔农民一样,政府将启用一系列帮扶政策为他们谋求出路,全力保障失地、失渔、失猪农民不失收、不失保、不失养。按照方案,现有养殖场生猪将由区农业、经发等部门负责协调银祥等龙头流通企业,畅通生猪销售渠道,确保农民收成不减;像失地、失渔农民那样,失猪农民则由区工会、人事和各镇(街、场)负责转岗培训,举行专场招聘,让其拥有一个就业岗位。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退养农民,区社保、地税等部门还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通过“扶上马、再送一程”,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据悉,6月以来,全区已举办大型招聘会2次,先后有100余家企业共5000多个就业岗位,提供给包括失猪农民在内的辖区失地失渔农民及广大求职者选择。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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