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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同安分局着力规范危险废物转移报批工作
索引号:XM00132-51-00-2010-297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0-7-2 10:07:08
为提高辖区内各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对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的认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同安环保分局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不断探索规范危险废物监管的有效工作机制,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加强对有资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督管理,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规章制度、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度,从产生源头到处理单位进行严格监管,杜绝危险废物造成的二次污染。
二是建立危险废物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对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内容认真核实,并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一源一档”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要求所有从事收集、贮存、处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四是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是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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